11月15日,浙江省教育厅在浙江工业大学举行全省高校章程建设培训班,我院副院长沈燕、高教所所长吴玲洪及高教所赵凌老师参加了此次培训。浙江工业大学党委副书记肖瑞峰、浙江省教育厅副巡视员吴永良出席培训班并讲话。
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黄兴胜、国家教育发展研究中心高等教育研究室主任马陆亭作了专题报告。他们指出,章程是高等学校依法自主办学、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,要以章程建设为抓手,努力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;在学校章程中要体现法治思维、彰显学校特色,并就如何编制学校章程的主要结构、实施章程的起草过程作了阐述。浙江农林大学和杭州师范大学介绍了各自的章程建设试点情况,为其他高校提供了有益的经验。
浙江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处长陈峰主持会议并做总结发言。他强调,一要充分认识加强高校章程建设的重要性,增强做好章程建设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。要将章程建设列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,于年底前成立章程建设领导小组,明确时间表与路线图,确保在2015年年底前按时完成章程建设任务。二要贯彻落实教育部的要求,科学制定高校章程。要积极调研、广泛征求意见,注重与师生、学校举办者的沟通,调动各方的积极性,努力营造做好章程建设工作的良好氛围。要积极借鉴相关高校章程建设经验,结合我国和学校实际情况,依法科学研究起草章程草案。三要注重章程起草的规范化和程序化。章程草案要经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、校长办公会议审议、学校党委会讨论审定。
我院将按照教育厅统一要求逐步开展章程制订工作,以促进依法治校,科学发展。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