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浙江省委、省政府对在全省剿灭劣V 类水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,我校周鹏、施竣哲两位教师名列其中。
剿灭劣V类水是省委、省政府的重要决策部署,是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工作新期望、建设“两美浙江”的重要举措。我院作为水利特色职业院校,秉持“以水育人”的理念,积极组织师生开展“五水共治”、“剿灭劣V类水”等主题的水情教育、志愿服务、技术指导等,为浙江水利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。


建工系周鹏同志于2017年参加省委、省政府 “五水共治”“三改一拆”和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督查工作,并分配至第28督查组,主要负责该督查组工作总结、各类材料起草、被督查县区汇报材料及制度收集整理等工作。期间,周鹏积极参与督导工作,赴温州瓯海、浙江淳安、宁波象山进行三轮为期九周的督查,并承担三轮督查报告的撰写工作,累计字数18000字。督查期间,采用定点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,明察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,重点督查年度工作思路、计划制定、责任分工、保障举措以及各个治水拆改项目进展和整改情况,对去年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回头看、检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。实地走访了部分举报和曝光现场,全年累计走访乡镇104个,看河道101条,小微水体156个点,汇报会9次,座谈会43次,暗访12次,发现问题54个(件),现场项目18个,并将问题及时与当地政府进行了反馈和督办,督促整改问题数(建议数)30个(件)。经过督查地区政府与督查组的共同努力,宁波象山和浙江淳安均获省“五水共治”(河长制)工作最高荣誉“大禹鼎”殊荣。

施竣哲同志在湖州市吴兴区妙西镇指导剿灭劣V类水工作
人事处施竣哲同志于2017年4月参加浙江省委省政府剿灭劣V类水的动员大会并担任第41组湖州市吴兴区督导组的联络通讯员。期间,施竣哲同志积极参与剿灭劣V类水的督导工作。通过座谈会、明查暗访、查阅台账等多元化的督导方式,共参与走访督导村(社区)205个,参与走访群众369人次,参与排查问题水体370个。除了日常的走访以外,施竣哲作为第41督导组的联络通讯员,积极上报剿灭劣V类水月报、年报,并代表第41督导组参与了省委省政府组织的验收剿灭V类水工作。经过与吴兴区政府8个月的共同努力,全面完成370个挂号小微水体的整治销号工作,并对743个水体开展深化提升整治,所有小微水体水质改善明显,全面达到或优于省定销号验收标准。2017年10月,吴兴区顺利通过省委省政府组织的剿灭V类水验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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