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团总支:
为纪念周恩来诞辰111周年,鼓励全院学生学习周恩来精神,为和谐校园的构建作贡献,院团委决定举办“传承伟人精神 创建和谐校园”诗歌朗诵比赛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活动主题:“传承伟人精神 创建和谐校园”
二、比赛时间、地点:
预赛时间:2009年3月31日 下午:12:30
决赛时间:2009年4月7日 晚上:18:00
比赛地点:另行通知
三、参赛对象:在校学生
四、参赛要求:
1、以系团总支为单位,以1至4人的组合形式报名参赛,各系至少3个组合。
2、表演时间为3-5分钟,配乐(刻录CD或MP3音乐)以轻音乐为主,可与舞蹈、情景剧等结合(台上人员不超过10人)。
3、朗诵材料可选用优秀经典诗歌,也可自己创作,诗歌内容要围绕伟人精神展开。
4、参赛题目自拟(不得以活动主题“传承伟人精神 创建和谐校园”为标题)。
5、参赛选手名单及配乐统一由各系团总支收齐,于2009年3月24日前交至团委办公室教A105室。
五、评分标准:
1、作品主题鲜明突出,内容健康向上(5分)。
2、精神饱满、衣着得体、姿态大方,与诗歌内容相协调(5分)。
3、朗诵熟练,吐字清晰,能够脱稿(15分)。
4、感情真挚,表达自然,富有韵味和表现力,与观众产生共鸣(15分)。
5、表演形式富有创意(如与舞蹈、情景剧等结合),给人以耳目一新的感觉(10分)。
六、奖励办法
本次比赛设一等奖1名、二等奖3名、三等奖5名、优秀奖若干。
院团委
2009年3月16日